社保补缴转移有2种情况:一个算年限,另一个不算年限,注意区别

        2021-03-15

大概在十二年前,我们当地出台被征地农民、老民师、未参保企业等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政策,比如说当时纳入被征地保障范畴的农民,可以一次性缴纳3.6万社保费,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能领取社保待遇。

我记得一位远方亲戚,在年轻时,在乡镇集体企业上了十年班,后来企业效益不好,改制后成为下岗工人,之前没有交过社保,他时常担心年老后没有收入,日子非常难过。当知道了补缴社保政策出台后,跟亲朋好友凑齐5万多元社保费,立刻以未参保企业身份一把补齐15年社保费。刚开始领取养老金只有600多元,近十年过去了,现在每月可以领到近2000元养老金。

以上是我们当地当时社保补缴政策,随着社保政策、业务经办统一,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出台的地方性社保补缴政策没有了,可以说违规补缴窗口全部关闭了。近日,一位网友咨询,户籍迁移了,在当地办理补缴社保年限,转移到外地后,可以累计社保年限吗?对他的待遇有何影响?实际上,算不算年限,需要看2种具体情况。

“违规”社保补缴

这里谈的“违规”补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规”,它具有相对性,是地方政府为解决部分特殊群体退休待遇问题,而出台的地方性补缴政策。实际上,与现行统一的社保政策有出入,其实既“违规”又“不违规”。针对这些补缴行为,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什么意思呢?就是社保补缴政策规范前,当地已经补缴的社保关系给予保留;之后当地实施补缴的社保关系给予清退,并整改到位。目前“违规”社保补缴年限不接受转移,异地不承认补缴年限,只累计非重复缴费年度的个人账户余额,相当于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正常社保补缴

“违规”补缴反面就是正常社保补缴,它依据的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法》、《劳动法》。我认识一位异地务工人员,在原单位工作2年之久,离职后知道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实际上未缴纳社保。经社保局咨询后,在仲裁期限内,向社保局仲裁院申请原单位补缴社保。经过仲裁院仲裁后,出具书面补缴仲裁书,责令用人单位为员工补缴2年社保,充分维护员工社保权益。目前对于正常社保补缴年限转移的,只要转出地出具社保补缴文书,异地正常接受转移,同样承认补缴年限,累计社保年限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总之,以上是分享的社保转移2点干货,一个转移不算年限,另一个转移累计年限,千万注意区别,希望能够帮助社保转移人员。对于有过社保补缴记录的人员,建议在转移前,向异地社保局咨询一下最新社保转移政策,提前确认一下社保补缴年限转移有何规定?一旦异地不承认转移年限,我们一定要慎重进行社保转移,以免影响社保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最终影响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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