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困难群众,不用自己交钱也能参加医保了,这样的好事到哪去找?党和政府的政策真的是越来越好了!”近日,家住吉安市永新县里田镇洋溪村的低保户汪康南老人,看到最新出台的医保缴费政策后,显得特别高兴。
10月27日,吉安市人社局出台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政策,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其中规定,8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费用,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用交钱。
8类人员分别为: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辖区内高校的大学生。
该政策的推出,有效杜绝了部分困难群体可能无钱缴纳参保费用的尴尬局面,防止了困难群体“因病返贫”、“因病返贫”事件的发生,赢得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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