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跨省转移指南

社会保险;买房相关;长春;        2018-08-09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需提供材料,由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核对帐户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帐面金额),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不销户的,支取额度=帐面金额-当前月缴存额-百元位以后数字(取整至百元位)

1.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与银行签的借款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只限购 买自住住宅);

(3)由银行打印的当前的还款计划表(原件和复印件);

(4)还款存折或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的还款清单(要有上月还款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若是配偶贷款)(原件和复印件);

2.一年内购买商品房的,提供: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房屋所在地产房局备案(西安市是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一年内,只限购买自住住宅);或房产证(一年内)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购买现房、二手房或买房的合同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的);

(3)房款收据或购房(原件和复印件);

二、公积金跨省转移年限是否累计?

自2010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可跨省转移,公积金缴存的月份和在当地公积金缴存的月份中间无断缴,年限可以累计并合并计算。

如您为异地公积金转入,办理以下手续可累计缴费年限:

1.由您在本市的单位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或管理部为您办理汇缴新开户手续。

2.住房公积金管理 为您出具缴存证明。

3.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或管理部为您提供所在建设银行账户转账账号。

4.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将款项划转至本市。

5.所在单位为您办理补缴手续。同时请注意,转入后需按转出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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