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上海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失业保险金等民生保障待遇今年还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下月起上调。
近年来本市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高,建立了制度化调整机制,五年间企业养老金增幅达到52%,市民就医负担逐年减轻。市人社局负责人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下月起本市还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3月20日,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办法》实施后,新被征地人员和已经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将整体纳入国家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待遇也将有所提高。
2017年4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后,对处于就业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实施新的综合性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帮助其就业和进入职工社会保险;对处于养老年龄段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保或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法》实施前参加镇保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保。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其现有养老金水平作为职保待遇的起点,从今年起按职保办法调整养老金并享受职保医保待遇;还未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按规定享受职保医保待遇,同时鼓励和帮助其就业,使其在退休时尽可能满足职保退休的法定条件,并按职保办法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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