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单位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企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变更:
企事业离退休人员、企事业退休及供属人员、被征地农民、居民养老人员中有信息需要更正的。
			
		
二、办理材料
单位信息变更:
⑴单位名称;
⑵住所或地址;
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⑷单位类型;
⑸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⑹主管部门;
⑺隶属关系。
企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变更:
办理人员社保变更业务需在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上填写好以下内容:
1.个人社保代码;
2.姓名;
3.身份证号;
4.变更类型与时间;
5.性别与籍贯;
6.缴费基数 最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单位信息变更:
1.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2.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3.经办人员须在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凭证到市地税局二楼1号窗口登记领取地税代码。
企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变更:
1.申报:各企事业单位在法定时间内每月的1-25日期间及时报送《人员增(减)明细表》进行社保变更业务;
2.审核:对报送的明细表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同意变更的,办理相关的变更业务;不同意变更的,表格退回;
3.备案:将相关资料表格备案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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