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0-10-26

一、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本人及配偶购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6、装饰装修职工本人及配偶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对住房进行中修、小修和为其他职工提供质押担保的,以及不属本人自住住房消费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属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黄冈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步骤三:

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查准予提取的,在工作日内签发转账支票交提取职工,职工凭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四、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提取额度为个人帐户的70%。

2、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得超过应付房租余额。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不超过个人帐户余额的90%和未还贷款本息。


五、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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