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本人及配偶购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6、装饰装修职工本人及配偶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对住房进行中修、小修和为其他职工提供质押担保的,以及不属本人自住住房消费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属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黄冈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步骤三:
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查准予提取的,在工作日内签发转账支票交提取职工,职工凭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四、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提取额度为个人帐户的70%。
2、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得超过应付房租余额。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不超过个人帐户余额的90%和未还贷款本息。
五、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友情链接 Cooperative Partner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