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2020-11-23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时应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本文为您介绍鄂尔多斯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的相关信息。

一、办理条件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二、办理材料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或转出申请;

3、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身份证;

5、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旗区间转移:

1、转入或转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4、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三、办理流程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旗区间转移:向新就业地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同意接收信息→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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