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指南

社会保险;买房相关;石家庄;        2018-07-26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很多公司都开始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那么我们该如何提取呢?一起来跟小e看看吧
一、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不能提取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二、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取流程
(一)通用流程:
1、提出申请: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
2、办理手续: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二)转入集中封存账户:
1、提出申请:本人凭提取证明及身份证、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
2、办理手续: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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