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位组织的休闲活动 回家后死亡不属工亡

社保;工伤;工伤案例;工伤认定;        2017-07-27
职工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烧烤活动后,因身体不适回到家后48小时内死亡,算工伤吗?小王是某公司职工,2015年9月,报名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在某生态园举行的中秋烧烤活动。...

职工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烧烤活动后,因身体不适回到家后48小时内死亡,算工伤吗?

小王是某公司职工,2015年9月,报名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在某生态园举行的中秋烧烤活动。活动当天11点左右,小王感觉身体不适先行乘公交车离开,返回单位取电瓶车并于12点半离开单位回家。晚上7点半,家人发现小王昏迷不醒,遂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院前死亡。事后,该公司为小王申报了工伤,人社局调查核实后,认定小王的死亡不视同工伤。小王家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后,小王家人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小王系回家休息后发生昏迷、送医院抢救被诊断为院前死亡,不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规定。小王家人将小王参加活动视为正常出勤,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规定不符。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小王家人要求撤销不视同工伤的诉讼请求。

(——完——)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