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代码、开户银行及帐号、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单位专管员、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30日内到社保局登记科申请办理变更
二、办理材料
单位信息变更:
1.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附表2)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编委下发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个人信息变更: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附表3)2份,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姓名变更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港澳台、外藉人员信息变更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进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上“与原件相符”。
三、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提供申报材料
2、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登记科
3、审核申报材料
4、将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社保业务系统
5、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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