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城乡居民:新迁入我市户口,并在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有本地户口或者被本市单位接收,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
城镇职工:本人携带《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手册》(手册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对账单需粘贴完整,且无欠费)、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
三、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
1.本人携带转出地开具的《缴费凭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办理。
2.社保局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凭证》后,开具《接收函》。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我市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后,开具《转移明细表》。
4.我市社保局接收转出地的《转移明细表》后,等待个人账户转至我市财政专户后为其办理新参保登记。
城镇职工:
1.本人携带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出地开具的《缴费凭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办理。
2.社保局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凭证》后,开《联系函》。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我市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后,开具《转移明细表》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4.我市社保局接收转出地的《转移明细表》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后,进行新参保登记。
四、办理地址
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12号
电话:0472-5187650
包头市东河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东河区劳动力市场二楼
电话:0472-695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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