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3.面谈
4.审批通知
5.签订合同
			
		
异地贷款: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温馨提示: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贷款额度与利率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00万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贷款期限均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4.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四、贷款还款
宁波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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