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三结合”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一是制度管理与指标考核相结合。相继制定出台规范中医诊疗等治疗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大力整治门诊病人住院化和滥用中医诊疗等现象,推广单病种付费和总额控费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对住院次均费用、住院出院人次人数比等指标的考核,增强约束力。目前,全区共有4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费;2家二级医院全面推行50种单病种结算办法,街镇卫生院正在逐步推行。
二是网上审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以查处滥用、乱用、超限用药及项目为重点,通过普查申报就诊明细、定期抽审病历等形式,加强网上审查;以查处降低入院指征、空床住院、过度医疗、虚构医疗等为重点,通过定期巡查、专项督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强化现场督查。截至3月底,中心共开展网上审查2.29万人次,剔除违规费用9.59万元;开展现场督查23次,督查定点医疗机构48家,查出违规行为6起,追回违规费用4.06万元。
三是违规查处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落实超范围服务、妨碍监督检查和不正当恶性竞争责任,实行年度违规发生额和违反政策次数上限管理,对超限机构和人员暂停服务资格;同时将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将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纳入医师定期考核、晋职晋级考核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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