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平稳过渡,确保今年4月1日起“两证整合”工作全面实施,上海市原外国人就业受理窗口的业务受理截止到3月24日17时,用人单位可继续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用人单位可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为已经取得并在有效期内的原《外国人就业许可》的外国人填写信息、按照原要求提供并上传材料,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原《外国人就业证》仍然有效,到期需办理延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申请人所持的《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但不得早于有效期届满前九十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注册,向单位所选择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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