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6月底前出台生育医保合并实施方案试点

社保        2017-03-30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试点城市要...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试点城市要确保在2017年6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为做好试点组织领导工作,国家成立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组成的部际试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工作小组),试点地区所在省份和试点城市要相应成立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组织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准确领会《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试点目标,把握试点推进节奏,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试点城市要确保在2017年6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要对两项保险的参保人数、待遇享受、基金运行、服务管理等方面开展摸底调查,采集基线数据。试点期间,每月10日前要将上月试点进展情况向部际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要适时开展自我评估,定期上报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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