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挂失有效期15天
在社保卡丢失后,持卡人拨打医保24小时自助语音电话96856进行口头挂失。挂失时可同步进行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15天。口头挂失有效期内仍需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15天后如不办理将自动解除口头挂失。
如果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保卡并需使用的,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分别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和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办理取消挂失业务。
二、携证件进行书面挂失
参保人员进行书面挂失时,要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社保功能挂失后,还需立即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按银行规定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业务。
委托代办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书面挂失业务。书面挂失有效身份证件范围: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往来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申请10日后领取新卡
挂失手续办理后,可直接在医保局和银行办理补办申请。首先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障卡挂失(换卡)申请单》,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然后须持该领取单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业务,由银行加盖业务章及办理时间,于10日后持《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到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社保卡。
如需办理加急补卡业务,需同时提供定点医院的住院通知单,于3个工作日后领取社保卡。挂失人领取社保卡时,社保功能自动启用,为保证社保卡各项功能的有效使用,持卡人应尽快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启用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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