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 参保材料
单位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2份(需出示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需出示原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需出示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或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出示原件),上月养老缴费单据复印件1份;
5、上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还需提供薪级工资晋升表);
6、单位有退休人员的要提供退休职工人员档案或退休审批表;
7、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1份;
8、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1份;
9、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3份。
注:以上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职工提供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流程领取表单(社保中心)——准备材料——社保审验——地税管理科鉴定——地税基金科备案——递送表单。
注意事项:需在社保中心领取的表单为《社会保险登记表(2)》,自行复印一式四份;完成审验后的表单应盖有参保单位、地税管理科、地税基金科及社保中心的公章,以上盖章单位各留存一份,专管员应于完成审验后及时递送至各单位。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与其它社保险种一起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三、参保地点(一)莲湖、新城、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区内的部、省、市属用人单位参加市级统筹,在市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二)区县属及以下用人单位参加区县级统筹,在各区县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三)长安、阎良、临潼区及各县的部、省、市属用人单位参加所在区县的生育保险统筹。
1、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盐店街
电话:(029)87624647
2、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长安街669号
电话:(029)85297063
3、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书院门街41
电话:(029)83812967
4、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二环西段69号
电话:(029)85561553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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