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注:绍兴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二、缴费基数
1.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绍兴市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12930元,下限为2586元。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不包括其下属的三产企业)按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缴费地址
1.绍兴市新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市新昌县鼓山中路179号
电话:0575-8622110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绍兴市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市诸暨市暨东路58号
电话:0575-8711376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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