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企业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 缴费年限15年以上(实际缴费年限5年以上);
(4) 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并参保、在2008年6月底前退休、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120个月以上,其余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180个月以上;
二、领取材料
1、本人退休申请
2、《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
3、《关于对 等 名职工退休(职)申报情况公示》(一式二份)
4、《职工退休(职)申报表》(一式三份)
5、《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一式三份)及《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登记表》(仅需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提供)
6、《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8、申报职工档案。
9、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材料(3)、(4)、(5)需要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材料(5)仅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需填写;女职工退休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职工一寸照片4张。
办理机构: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局前街176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2号窗口)
三、领取流程
温馨提示:领取养老金前,建议先查询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
2.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
3.填写《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表》
4.经初审,报送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领取额度
(1)基础养老金:2018年1月份开始,我市市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
对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
(2)缴费年限养老金: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上(含15年)的人员,每月增发108元缴费年限养老金;
(3)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相关,如男满60周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如女满55周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70个月。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领取年龄
1.职工:男60岁,女50岁;
2.女干部:55岁;
3.特种工种:男55岁,女45岁;
4.病退:男50岁,女45岁;
5.灵活就业和个体工商户:男60岁,女55岁
六、哪些对象可以提前退休
按照国家规定
(1)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工人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中从事井下、高温工作每工作一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每工作一年按一年半计算;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时间不能折算工龄。
各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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