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政策,河北省迁安市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6%左右增加。惠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1.64万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44.76元。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迁安市严格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分为三类:一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退职人员增加30元。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6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16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2.8%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三是倾斜调整。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20、30、40元。二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本市(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补足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三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46元的补足到146元。
友情链接 Cooperative Partner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