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基本生活费或社会保险费,在新的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新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人 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停产放长假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休养人员以及其他协商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同时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从事全日制劳动的,应当将其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告知新的用人单位。双方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 偿作出例外约定。
市民:我妈妈户口是天津的,但是现在定居扬州,可不可以在扬州参加医保?如果不好参保,将户口迁回扬州,可不可以参加扬州医保?
人社局: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妈妈已经在天津参加社保且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是不可以来扬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果您妈妈没有在天津参保,但是年龄超过55周岁,即使户口迁入扬州市,也不可以在扬州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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