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网友在后台向我们询问:医保个人账户里用不完的钱怎么花?如果用来购买商业健康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劳动报微信本周发布《医保卡的“沉睡钱”有新用法!最全解读!》,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多地着手拓宽医保个人账户用途
在部分城市,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虽然不能取出来,但许多医保定点药店都被设计成了特殊的布局:一楼用来买药,二楼则是一个隐蔽的“超市”,从洗护用品到零食、柴米油盐应有尽有,医保卡里余额较多的客户都会熟门熟路地爬上二楼挑选商品,再到一楼用医保卡结算。
为了让大家的医保卡里的余额不再睡觉,多个地区正在着手拓宽医保个人账户用途。从今年开始,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按照自愿的原则,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购买经保监会批准、市政府同意的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
从2016年10月份起,天津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当月个人账户金额的70%实行注资管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参保人员可自行提取。
从2016年8月1日起,浙江省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自2015年起,重庆允许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参加该市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亲属或指定人在门诊就医,或住院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广东也正在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
三类人买商业健康险还能抵税
从今年1月1月起,符合条件的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在保监局批准的5家保险公司购买专项保险产品。
不仅如此,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税前扣除。目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主要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两部分。
那么,哪些人可以抵税呢?据了解,总共包括三类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取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承租经营者。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人群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必须取得税优识别码,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一般来说,纳税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保费都由个人承担,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存在企业为员工代买税优健康险的情况。一旦购买了该保险,要尽快把发票、保险单等凭证交给自己任职或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财务,以便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购买了税优健康险的纳税人,如果没有按规定完成申报流程,就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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