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退休(职)人员享受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年满25年,女年满20年的参保人员退休(职)后,不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必须继续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办理退休(职)时,缴费年限不足上述年限的,用人单位和本人以其退休(职)时的缴费基数为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规定比例一次性补缴到上述年限,才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一次性补缴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终止医疗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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