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已正式调整

社保        2017-03-06
珠海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已正式调整。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珠海市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生育津贴不再发放到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上,...

珠海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已正式调整。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珠海市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生育津贴不再发放到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上,而是由用人单位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用人单位。

珠海2013年印发了有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其发放方式为参保职工分娩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经医院到社保经办机构,然后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对应的金融账户上。

但这种操作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因生育津贴支付到参保职工后,用人单位应停发职工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可又导致了处理职工“五险一金”的申报方面操作难度大。另外,生育津贴与产假前工资补差操作复杂,用人单位经办成本高,很多用人单位出现职工享受“双重”生育津贴等情况。

记者获悉,调整后,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的账号,支付的账户一般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号。同时,社保经办机构拨付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差额支付给职工。

据市人社局介绍,此次调整,只涉及操作方式的改变,不涉及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待遇标准的调整。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职工可以采取直接到企业所辖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窗口、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等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