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不幸受伤怎么办?工伤保险最全解读!

        2020-05-22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工伤一般如何认定?有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法规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任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尽管有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但是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医疗费如何支付?

答: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按照内容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医疗救治和康复期间的待遇;二是一次性经济补偿待遇;三是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其中: 医疗救治和康复期间的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2、住院伙食补助待遇;3、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包括:一是伤残津贴;二是生活护理费;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