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因病住院费用按何比例报销?

医疗保险;医疗;社保;        2017-07-28
答:参保职工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在“三大目录”范围内和支付标准内的,纳入报销范围并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在一、二、...

答:参保职工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在“三大目录”范围内和支付标准内的,纳入报销范围并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在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如下:

(一)一级医院:5000以下,报销90%;5000-10000元部分,

报销92%;10000元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95%。

(二)二级医院:5000以下,报销85%;5000-10000元部分,报销90%;10000元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92%。

(三)三级医院:5000以下,报销82%;5000-10000元部分,87%;10000元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90%。

退休(职)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再提高5个百分点。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