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市本级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解除用工关系。
2、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一)单位名称;(二)住所或地址;(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七)隶属关系;(八)开户银行账号;(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理材料
①同意参保单位开户的批准文件或同意参加其他险种的批复文件;
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银行开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⑤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江西省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表》。
三、办理流程
单位办理流程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社会保险机构审核;
2、经审核,对确需变更登记的单位,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3、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4、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为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重新核发新证。
四、办理地点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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