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医疗保险;徐州;        2018-08-14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徐州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在职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二、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
1、单位职工工资高于上年市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2、单位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市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
3、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以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
4、大病医疗救助费:每人每年100元,由单位和职工各负担50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
5、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元和2元的标准筹集。
城镇居民:
1、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
2、市区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
3、在校大学生(含职高、中专、技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
4、低保(限《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所列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
5、特困职工(限《徐州市特困职工证》所列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
6、重度残疾(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级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
7、孤 儿:不需要缴纳费用;
8、孤寡老人:不需要缴纳费用。
三、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达10年以上。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方式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五、缴费地点
徐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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