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参保人都会面临离开东莞到其他地方工作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失业保险关系要怎么办呢?新政策出台后,失业保险可以在省内转移了。
一、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转移吗?
职工、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已建立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转移前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二、可以选择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吗?
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选择在统筹地区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友情链接 Cooperative Partner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