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医疗保险;青岛;        2018-08-06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我们该如何缴费呢?

一、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备注:机关事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样。

二、缴费标准

新农合缴费标准:

均筹资标准由375元提高至425元,个人负担85元,镇级、莱西市级、青岛及中央财政分别配套42.5元、85元、212.5元。

城乡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

2.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

3.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

4.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

备注: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缴费方式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缴纳:

(1)成年居民和未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区(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代收;

(2)大学生和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代收。各区(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代收方式。

四、缴费时限

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退职)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8%,个人2%;

备注:对于在青务工时间短、流动频繁,未参加青岛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由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2%的比例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含每月5元大额医疗补助金),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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