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暴走队”——暴走之后的沉默
七月八日的某天,在山东省的临沂市,一辆出租车因“操作不当”冲入一队约有30人的暴走队,而当时,这支所谓的“暴走队”正占用着机动车道晨练,而在他们左侧,就是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依小编愚见,出租车司机控制不当,冲进“暴走队”队伍,司机或因为注意力分散或操作失误,造成了这场悲剧。但是,回过头看看这支“暴走族”,占用机动车道用于晨练,这难道符合交通法律法规吗?
一时间,网友们纷纷指责这群由三十岁至五十岁中老年人组成的“暴走队”,“倚老卖老”、“无视交通规则”、“咎由自取”等词也扣到了他们的头上。同时,在新浪微博上发起的“你觉得这件事故谁的责任更大”的投票中,九成以上投票者认为“暴走团”的行为“不仅害人还害己”。
“暴走队”群体
视频中出现的这支晨练队伍,队伍首端人扛着的大旗上印有“山鹰”两字,据小编上网查询——“山鹰”原为许贵林早年减肥健身时,实时媒体给予他的美称,后来许贵林与周围人健身观念相同,路人也逐渐加入他们,队伍便从原本几个人的队伍,慢慢变成十几个、几十个,渐渐便有了“山鹰”的雏形。而许贵林也开始有了名气,临沂当地媒体采访他,称他为“山中雄鹰,自由翱翔”。
时间至2012年,参与许贵林健身运动的人越来越大,接近百人,而庞大的队伍同时也带来了管理层面的问题。其中队员便自发组织起了队伍,以“山鹰”为名,自称二队、三队,直至如今的24支。
或许是从这时开始,“山鹰”队伍的管理从最初的一人带一队,发展到了那时的多人多队现象,许贵林最初的健身理念也在传授中发生了些许的扭曲和误解,为后来的祸事埋下了伏笔。
“暴走”现场
“山鹰”中的成员多以网名相称,出事队伍的代理队长则以“闪电”自称。
“闪电”的队伍全程“涑河黎明健跑队”,刚刚成立不久,算作是“山鹰十七支的分支。而相对于其他支队的活动场地来说,“闪电”队伍主要活动于09年建成的“滨河健步道”,这里属于城市发展的“盲区”,很少见到适于健身的广场、公园。
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涑河黎明健跑队”占用机动车道晨练的理由。
许贵林说,“山鹰”的规定是“尽量不占用机动车道”,如果非机动车道上停了车,绕行的时候会占用到机动车道,互怼也会走在机动车道上。
“以前我们试走最右侧的非机动车道。这几个月一直在修路,但我们也都是靠右侧走的。”闪电说。
“那为什么出事当天却跑在道路左侧的快车道?”采访的记者问道。
闪电没有作声,沉默了几秒,然后轻声说:“不要再问了。”
或许站在网络看客的角度,占用机动车道晨练的“涑河黎明健跑队”的悲剧是咎由自取,责任人就该承受唾骂。可是你站在他们角度想想,也许他们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句“不要再说了”改变不了车祸的事实,也不能欺瞒了自己,不过其中的无奈与悔意,各位看官应该已经看在眼里。
个人愚见
小编从不为与己无关的事情洗地,但客观地陈述几点,不知各位看官同意与否?
1.所谓“暴走”作为一种临沂及部分地区特有的健身运动,在不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打扰公众休息或其他法律的前提下,是应该提倡和支持,并参与的。
2.这件事故的责任,我不知法律会如何宣判,个人观点仅限参考:出租车司机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不过大部分应由“涑河黎明健跑队”承担。“占用机动车道晨练”有错在先,“驾驶不当”在后。
3.看官不要在给出事队伍及“山鹰”过多的压力了,当事人已经忏悔,受害人家人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多说一句不会让死者复生,十句不会,一百句也不会。
4.关爱他人,你我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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