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缴社保生育费能报销吗?

社保        2017-01-09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李女士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的标准支付李女士病假工资。

自己缴社保

生育费能报销吗?

市民顾女士今年怀孕后辞职了,自己在扬州市区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连续交了半年多了,现在还有一个月要生育了,想问一下生育时能否享受生育的待遇?

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按照本通知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在生育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的,所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顾女士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的生育保险部门办理审核手续,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

失业人员

交社保有优惠吗?

市民唐先生今年10月被单位辞退,目前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他想咨询失业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能不能优惠?

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唐先生可携带医保申报表或扣款凭据等材料至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医保参保费的报销。

辞职后续缴医保

何时能报销?

市民小张8月份从单位离职,10月份办了个人续缴职工医保的手续,并补缴了医疗保险费,下个月要在苏北医院住院,想问能不能享受报销待遇?

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在3个月内(每月20日之前)内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并补缴医疗保险费,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保待遇。

退休时如何

补交医疗保险费?

市民唐女士的父亲所在单位是近两年才开始给员工交纳医疗保险,这个月满60周岁即将正式退休。她的问题是,退休之际医保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如何计算?

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有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须达到男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办理退休手续时省规定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0%。

孩子就诊能用父母医保卡吗?

市民尹女士的孩子早就参加了医保,但只有一本医保病历。她的问题是,去门诊就诊可以刷父母的医保卡吗?

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可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医保卡需持卡本人使用。根据有关规定,自2015年10月31日24时起,统一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发生的门诊诊察费(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6元/人次,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因此,尹女士孩子普通门诊就诊不能使用父母的医保卡。若她的小孩已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前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时可凭小孩的医保证免去门诊诊察费用6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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