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2020-05-25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台州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

一、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

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3、职工因工死亡: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办理条件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1份;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4. 费用汇总清单1份;

5. 原始病历出院记录复印件1份;

6.《台州市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1份;

7.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和帐号。(口头告知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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