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境)定居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
持卡人因社会保障卡姓名或社会保障号码错误、变更银行、补卡导致发卡地变更时,可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分社会保障功能注销和银行账户注销。
一、社会保障功能注销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注销申请。
若所在地与发卡地相同,由所在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通过省卡管系统直接办理注销,向参保人出具注销证明。
若所在地与发卡地不同,由所在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通过省卡管系统发起异地注销申请,并联系发卡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审核,发卡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需及时对异地发起的注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需注明理由,若发卡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在一周内未进行处理,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完成注销。
二、银行账户注销
申请人携带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注销证明,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合作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注销。社会保障卡服务合作银行回收社会保障卡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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