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二、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
1、《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等相应登记证书和批文;
3、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税务登记证(地税);
5、社保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用人单位职工:
1、《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新录用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
5、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提供《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劳动合同;
6、复员转业军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协议、劳动合同;
7、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及二寸照片一张;
8、《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9、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1、填报表格:填写《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等相应登记证书和批文;(2)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税务登记证(地税);(4)社保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办理:
(一)新参保人员须办理人员资源库数据登记
1、填报表格:
新增人员的用人单位需填报《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数据修改的填报《人员资源数据修改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2、提交资料:
个人办理数据库登记及修友情链接 Cooperative P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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