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

社保;工伤;        2018-01-12
为进一步确保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人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出台的通知结合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特点,明确了可以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参保缴费,对工程总造价大、机械化程度高、人工成本占比较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按照人工成本乘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方式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应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动态实名制管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社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此通知为农民工提供了一层保障,是很值得欣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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