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2020-10-22
邯郸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为:

1.顺产1200元,

2.剖腹产2600元,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6个月以下2个月以上引产的600元

4.怀孕两个月以内流产的80元,

5.异位妊娠术参照剖腹产标准执行

产假规定

1.女职工怀孕满六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励产假30天

5.女职工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20天

6.满2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含异位妊娠术),给予产假30天

7.满四个月不满六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计算

按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党政机关和全额拨付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三、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四、办理流程

职工生育一个月内将生育登记卡(或生育证)、医疗费票据、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等材料交到单位医保专管员,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持相关资料、单位当月及上月缴费收据报送医保中心生育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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