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社会保险;买房相关;南宁;        2018-08-09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购买危旧改造房或拆迁安置房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4.租赁住房

二、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一下材料:

三、提取额度

全部提取

1.离、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6.缴存人死亡的

四、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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