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遗失社保卡后可办理挂失。挂失分口头挂失 和书面挂失。
口头挂失是指通过电话、网站和自助终端等非书面形式确认的 挂失;书面挂失是指通过社保卡人社服务窗口或被授权代办的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等书面形式确认的挂失。
社保卡人社服务窗口在办理挂失时,省卡系统同步向社保卡金融服务银行发送挂失请求,服务银行实时挂失社保卡内金融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并向省卡系统反馈金融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挂失结 果。
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挂失时,银行金融账户管理系统同步向省卡系统发送挂失请求,省卡系统实时挂失社保卡。
挂失的社保卡在未办理补卡手续前,可以办理社保 卡解除挂失。办理时需持本人社保卡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卡人社服务窗口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并到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办 理金融账户的解除挂失手续。
成功办理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后即时生效。挂失 后,在持卡人办理补卡或解除挂失前,医保个人账户、金融账户挂 失长期有效。
持卡人可在省内异地办理口头挂失、书面挂失和解除挂失。
友情链接 Cooperative Partner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