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的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解决了大部分外,职工个人还要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规定》中明确有条件的企业和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在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之外,还可以再拿出一部分钱,建立企、事业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的医疗费用,重点解决退休人员和患重病人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
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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