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7年荣成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安置人员、转诊转院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报销结算工作,现已有5名跨省异地安置、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实现直接结算,这标志着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正式启动运行。
参保人员经正常审批后符合异地居住、转诊转院等条件需在其他地区医院就医,只要先期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即可借助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出院时直接在就医医院结算报销医疗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既免去了参保人员来回奔波之苦,同时外出就医的参保职工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无需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极大减轻了参保职工的负担,随着各省市异地联网就医结算系统建设的加快,我市将有越来越多的异地居住人员享受到这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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