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2017-12-04
摘要: 住房公积金就是人们常说“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流程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提取材料

1、 西安公积金购房提取材料
2、 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3、 西安其他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4、 西安退休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1、可全额提取:离职、退休、出境定居、在职去世、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
2、可部分提取:
(1)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
(2)购房、租房、翻建自住房: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
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x15%)x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3)享受低保: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

提取时间

1、租房类提取时限:没有贷款的只能提取一次,有贷款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购房类提取时限:没有贷款的只能提取一次,有贷款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其他类提取时限
(1)享受低保: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4、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正常情况下将于3到五个工作日之内到账,如有意外,出纳柜台将会通知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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