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始参保人员办理转外就医备案的有效期将从原来的6个月放宽到12个月。
其间,参保人员可多次到转外就医地就医。
参保人员办理转外地就医或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的,就医地区域范围扩大到境内当地地级市的区域范围,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海南、西藏为直辖市的区域范围或省(自治区)域范围。
	
宁波参保怎么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因病情需要到异地治疗的,首次转外地就医手续应当按以下流程办理:
1、通过有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具转院证明,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和医生专用印章;
2、医疗机构如果有计算机申报系统,可以代为申报;如果医院没有计算机申报系统,职工需要凭医院开具的盖章的转院证明及医保证、卡到就近医保中心办理转外地就医手续;
3、经核准后打印转院介绍信给个人,个人凭转院介绍信到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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