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2020-11-09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时应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本文为您介绍运城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的相关信息。

一、办理条件

1.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由于工作变更,自谋职业或其他情况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

2.欠费企业职工需补缴所欠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困理转移手续。


二、办理材料

转入

职工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职工调动函;

2.职工个人账户转移通知单;

3.职工个人账户历年缴费台账;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温馨提示

1.转入职工需持个人账户转移通知单到财务科确认转移基金到账,并加盖“转账收讫”章后,到业务科室办理转移登记。

2.如转移单位与个人帐户台帐不符,由职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核转,如有欠费,按补缴程序处理。

统筹区域内转入

职工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职工调动函;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只转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个人帐户基金。

转出

统筹区域外转出

1.职工调动函;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职工上年公布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4.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转入单位名称等。

注:如该职工有欠费记录,需补缴所欠费养老金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统筹区域内转出

1.职工调动函;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注:只转移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个人帐户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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