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失业保险;嘉兴;        2018-08-13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一、缴费比例

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注:嘉兴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

二、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从进入单位之月起,当年缴费工资按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注: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企业职工: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注: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三、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费暂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四、办理地址

1.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电话:0573-87226641

2.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嘉兴市桐乡市振东新区中华路98号

电话:0573-8819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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