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陕西省将从5月1日起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该省第13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后,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原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
陕西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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