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在下列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化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①单位名称;②住所或地址;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④单位类型;⑤组织机构统一代码;⑥主管部门;⑦隶属关系;⑧基本存款账户及缴费账户。
二、办理材料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申请参保变更单位提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材料→→审核人员先审核参保变更单位提报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材料,复核人员再复核参保变更单位提报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材料→→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材料不全的告知补齐后及时办理,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或中心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变更登记完毕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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