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的注销
持卡人因出国、死亡或失踪被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本人或其家属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网点和社保卡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社保卡手续。
因持卡人在本市终结社会保险关系需办理社保卡 注销手续的,办理时需持社保卡(如社保卡丢失,凭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和社保经办机构的终结证明,先到服务银行办理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金融账户清算手续,并办理社保卡相关账户注销, 注销后由社保卡管理机构回收社保卡并办理社保卡的注销。
持卡人在服务银行办理社保卡注销时须同时注销 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不允许只注销其中一个账户。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如持卡人授权社保卡绑定其他部门业务应用的,如 水电代扣、工资发放等,持卡人须先到各业务应用部门进行卡应用 解除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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