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开具发票的用户必读

        2018-01-02

e社宝的广大用户,为了响应国家相关政策,根据税务局的最新要求,e社宝的发票开具有了新的调整,现告知如下:


个人客户委托我司为其代缴的社保、公积金、个税等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将改由我司开具专用收据,收取的服务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对于企业客户开具企业抬头的发票,须先与我司签订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外包委托协议,可按照原有模式开具增值税发票:代缴费用部分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增值税发票,服务费部分开具“服务费”增值税发票。


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客户:


发票抬头为个人


代缴费用将在“e社宝”微信公众号平台系统上,在线生成专用收据,用户可自行打印。


服务费部分可向您的专属客服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项目名称为“信息技术服务费”


发票抬头为公司


代缴费用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个人客户的公司需与我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人力资源外包委托协议,按照人力资源服务差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个人客户的公司不与我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代缴费用只能开具我司专用收据,服务费目为“信息技术服务费”。


我司给个人客户邮寄发票需要客户自行承担快递费用。

 

2、对公客户:


需与我司签订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外包协议,按原有模式差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为了更好的配合相关政策,提升服务体验,e社宝公众平台对电子收据功能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电子收据不仅可以查看,还增加了打印电子收据功能,用户可以随时查看并发送到指定信箱,具体操作如下:


1、扫描关注e社宝公众平台


可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

如已关注并登陆请直接到第3步


2、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登陆。



3、在 个人缴社保 页面,选择 个人中心



4、选择 我的收据



5、选择 打印电子收据



6、填写信箱和验证码,查收邮件


以上通知请e社宝的新老用户详细阅读,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e社宝服务电话。

400-005-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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