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生育保险;江西;        2018-08-01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那么我们该如何报销呢?下面是小e整理的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

南昌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为标准

注: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本人生育或流(引)产时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低于参保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单位可自行补齐。

生育医疗费:生育期间最高3500元

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阴道手术产1900元;剖宫产3500元。若生育期间出现子宫破裂、胎膜早破等合并并发症,按不超过以下标准加发支付:正常阴道分娩200元、阴道手术产400元、剖宫产600元、保胎治疗700元。

二、报销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三、报销材料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报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四、报销流程

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五、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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